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享受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 父母户籍也须在当地

成都商报 2015-04-21 20:59 大字

成都商报讯(记者 汪玲)省招考委、省教育厅日前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四川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记者注意到,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仍然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成都无地区纳入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四川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市、区),成都的大邑县、邛崃市的考生具备报考资格。

和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相应调整为: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新闻推荐

雪山丛林 红军浴血奋战 红军在成都

艰苦卓绝的112天在邛崃高何镇的楠木溪旁,有一座南宋石塔,在石塔的背后,有一座建于明清的古寺石塔寺,这里也是1935年红军建立的石塔区苏维埃政府所在地。从1935年11月6日到1936年2月25日,红军长征来到...

大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