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国有资源处置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
政府采购、国有资源处置、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在一般人看来,这些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都颇有些“神秘”。
如何防范腐败、杜绝领导干部对这些政府交易的干预行为?大邑县正通过建立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理顺招投标公示流程、规范监督环节等方式,谋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的廉政“新气象”。
□本报记者 陈碧红 唐泽文
交易体系相对封闭——规避“操作”风险
9月5日,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出了“西岭雪山滑雪场周围景观改造工程”和“大邑县道路拓宽改造工程设计”两个项目。与过去由某部门直接招标建设不同,从去年4月建立这一交易中心后,该县所有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立项公示、报名竞标都需要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
类似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地并不鲜见。但从运行效果来看,在杜绝“暗箱操作”方面仍显得缺乏监管。
“要遏制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规违法现象,需要一个相对封闭的交易体系。”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勇介绍,为了杜绝各种人为干扰的可能性,大邑自今年以来相继投入了200余万元,对交易中心的电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最明显的封闭出现在评标环节。张勇说,评审专家是从省上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来的,每个人只有代码没有名字,因此直到竞标前谁都不知道哪些人会参与评审。评标室也被“隔离”,不仅外人难以靠近,连专家个人的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也会被暂时没收。评标现场的画面,还被监控系统实时传送到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县纪委、监察等部门。“这些都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廉政风险点。”
严密监管使政府节资率得到大幅提高。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8月该中心共开展交易项目258宗,其中160宗建设工程项目涉及金额2.22亿元,节约资金2223.77万元;56宗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金额9768.01万元,节约资金1092.05万元。
监管体系更为系统——形成监督“循环”
为了完善环节监督,大邑县还着手制定《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暂行办法》。目前该《暂行办法》已经数易其稿,预计近日将正式出台。
“交易中心仅仅是服务平台,完善监督还要靠制度规范。”大邑县监察局副局长薛燕表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涉及面广,牵扯到部门、企业及个人,利益复杂,如何对不同环节实现全面监督,仍需要更明确的制度保障。
这一层层监督、全面覆盖的循环监督构想,已初步体现在《暂行办法》中。按照方案,交易中心不仅要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提供集中的交易平台,还要协助监管部门,对各个部门审批提交的交易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县监察局则依法实施行政监察。其中,公共资源交易双方、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有关行政法规情况、履行职责情况都是监察重点。
“每个人都同时兼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我们希望通过探索一套更加周密、细致的监管体系,将预防和杜绝腐败行为做得更好。”大邑县监察局和发改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相关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也已制定完毕。下一步,监察网络还将向农村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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