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先一公里”改革设计破解“最后一公里”执法监管难题
●崇州市编办崇州市法制办
实施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法治政府、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自年5月以来,崇州市作为四川省确定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区(市)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努力探索具有崇州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路,初步构建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为推进崇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保障。
实践探索
破解四大难题
构建大执法体系
崇州市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中,着力破解四大难题,探索构建大执法体系。
破解谁来执法的难题,构建“一个主体”。年3月,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组建。崇州市先将9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监督权、行政强制权进行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同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等涉及多部门领域的联合执法机制。
破解权力分散的难题,实现“两个集中”。集中执法职能。将8个市级职能部门承担的余项权力事项,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办理。集中执法资源。整合原行政执法部门的8支行政执法机构,设立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四大队,分别负责责任区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原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原则,成建制划转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破解谁来监管的难题,推动执法、管理、监管“三权分置”。建立“权力清单”“巡查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权力边界,理顺职责关系,以信息化为支撑,强化行政执法对行政许可实施的逆向监督,有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破解执法效能问题,推进“四化”联动。推进制度化管理。严格问责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努力实现执法证件、执法标识、法律文书格式、执法印章的“四个统一”。完善网格化管理。扎实推动“定点、定向、定责、定岗”的网格化体系建设。推进执法全过程法治化。梳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的余条法律法规,并在改革试点中依法推进。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核和法治审查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打造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建立起执法监督、执法处置、执法协调、执法指挥、执法考核、执法决策六大体系,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工作协同、运转高效的综合执法长效机制。
改革启示
四个坚持
推进改革落地落实
在具体实践层面,崇州市的改革试点对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以下四方面启示:
坚持问题思维,解决好执法的权力配置问题。推动执法、管理、监督“三权分置”,不仅厘清了执法边界,保证了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罚职责,同时,也明确和强化了原行政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目标责任,拓宽了监督半径。
坚持重点突破,解决好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强有力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在乡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中队,发挥了基层“前哨”作用,保证综合执法机构人员%以上在基层一线执法岗位,解决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
坚持统筹推进,解决好“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针对目前“执法难、难执法”现状,崇州市加快构建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互联互通、协作共进的执法监管体制,形成顺畅、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坚持互联网思维,解决好改革的执行难问题。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难点在于,如何量化考核指标、明晰执法监督流程。崇州市坚持智慧治理,打造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推动综合执法全过程信息化,消除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初步实现了执法监管回应及时、处置精准、执法有力,进一步强化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全过程监督,也倒逼改革不断向前推进。
改革建议
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下一步,崇州市将根据试点效果,逐步扩大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城乡一体的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崇州建设。
深化简政放权,毫不藏私地“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局的主体作用,加快完善权力划转、队伍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好乡镇的属地责任,不断加强和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做到监管不推诿、执法不拖延。在省上正式授权,综合执法局具备正式执法主体资格以前,崇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好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借权执法,确保过渡期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创新监管方式,一寸不让地“管”。应重点在“三化”上下功夫:加快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快完善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推动综合执法全过程信息化、横向沟通渠道信息化。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扎实推动“定点、定向、定责、定岗”的网格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制度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大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督查、严考核、严问责,以正向引领和反向倒逼,促进执法队员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
拓展服务内涵,全心全意地“服”。充分保护执法相对人权益,重制止纠正、轻处罚惩戒,充分给予当事人应有的尊重与保护。积极促进全民参与。加快构建完善跨部门、跨层级的大数据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本文原载《成都日报》月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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