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为村民所享有并非彭山区首创此
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为村民所享有,并非彭山区首创。此前,崇州市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依托,社员以自筹资金入股,参与财政投建、合作社所有的烘干仓储设施的运营分红。“从效果上看,这让国有资产通过获利者的维护运营而保值增值,实现了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彭山区农村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地不同之处在于,崇州烘储项目主体是合作社,彭山区财政支农项目的主体是村集体,着眼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彭山全区108个村(社区),至今有12%的空壳村没有集体资产,集体收入为零;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只有17个村(社区)。只有‘总盘\’扩大了,村民才有望分得更多财产性收入。”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方式还有很多。”该负责人表示,“当有了一定‘总盘\’基础后,改革再深入一步,就是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主体可以是合作社、公司等多种形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使农村走上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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