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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巨灾保险首在住房地震保险破题

四川日报 2014-07-15 12:43 大字

6月20日,今年成都市农村居民房屋保险开始投保。

就在几天前,“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被写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之中。

农村住房保险的成都实验,能否开启四川省巨灾保险的大门?

□本报记者 张学文

巨灾保险植入因子

崇州市大划镇崇镇村余秀茹,2013年7月在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投保农村居民房屋保险,自缴保费12元,成都市财政补贴42元,崇州市财政补贴6元。2013年“7·9”暴雨冲毁房子后,2013年7月24日,她从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获得赔款4.6万元。

余秀茹投保的这一保险全名叫农村居民房屋保险,保险责任范围涵盖地震巨灾风险及暴雨、洪水、火灾等15种一般风险。因为此种保险和地震相关,人们也称其为农房地震保险。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财险部总经理助理康冠庠告诉记者,农村居民房屋保险是巨灾保险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巨灾保险。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来分散风险的一种保险。

相关专业人士指出,2013年开始的成都市开展农村住房地震保险,率先在四川省实现了住房地震保险的“地方破题”,且为四川巨灾保险模型提供了一个雏形。

巨灾保险模型具雏形

余秀茹投保的农房地震保险,其自缴保费只有12元,其余则由各级政府财政分担,获得的赔付却全归余秀茹。康冠庠解释说,实质上,这是一种“政府+市场”多层次风险分担模式。

以成都市农房地震保险为例,承保时,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根据山区、丘陵和平原三类地质条件,散居、统规统建与统规自建三类住房形式以及纯木、砖混、钢混等七种建筑材质,分门别类设计保费,保费分摊采用市级财政70%,县级财政10%,农户自缴20%。由各乡镇填列并核实记载农户投保信息的投保清册,协助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收取农户自付保费部分。对应保费为每平方米保险金额最低70元,最高600元,户均保额3至5万元。

理赔时,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根据房屋损失部位、类型及程度通过面积进行量化,设计出8大类16小类损失标准。按照成都市政府与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达成的共识,成都农房地震保险按照“政府+市场”多层次分担风险,当年赔付率≤150%部分的赔付,也就是赔付小于或等于保费的1.5倍时,由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承担赔付;150%<赔付率≤250%部分的赔付,由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和成都市财政各承担50%;最高赔付率为250%,也就是当年所收保费的2.5倍。

全省巨灾保险险种确定

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四川省巨灾保险试点拟推的第一个险种已确定为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有了住房地震保险,出险后,政府承担的支持城乡居民重建住房的责任则会前移给保险公司,从而大大减轻政府在救灾过程中的负担。”康冠庠认为。

据透露,险种达成共识后,相关厅局已对四川省巨灾保险试点的基本模型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相关市州政府和群众的意见。其基本思路与成都市农房地震保险相类似,就是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体系。这一点也是国际上开办住房地震保险的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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