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人人有工作人人有社保弱势有救助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

今日崇州 2012-08-31 15:51 大字

梁永和谢斌在产业园里察看花卉苗木长势2010年春风行动帮助返乡民工就业农村妇女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李平在黄再军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市医保等部门多次前去看望医保局开展关爱拯救行动宣传200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社保覆盖率10.2%,医保参保率90%; 

2011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社保覆盖率达到81.4%,医保参保率达到97%。

过去五年,崇州市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城乡就业、城乡社保、城乡医保、社会救助等方面,科学谋划、深化改革,努力建设人人有工作、人人有社保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显而易见的成绩,向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城乡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大步迈向充分就业

8月29日,在羊马镇猫渡村花卉种植业主梁永的种植园里,年近六十的王大妈干得正起劲。她笑呵呵地说,像我们这么大年纪的人,到哪儿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啊,离家近不说,一天能挣四五十块呢。自己有了零花钱,既可以给儿女们减轻负担,还可以贴补家庭开支呢。

梁永告诉记者,他的种植园平时需要10多个固定工人,活路多的时候每天需要20多人。他所请的工人大多是附近的农民,年龄均在50岁以上,工资平均都是四五十块一天。有今天的发展,梁永感到很庆幸,他说,要不是2007年参加了创业培训,我的种植园哪会从几亩发展到几十亩,更别说请这么多大龄农民干活了。

2005年,崇州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创业培训,对全市村组干部进行培训,旨在通过创业带动就业。2007年,创业培训扩展到全市农民,梁永就是当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之一。培训之前,梁永的花卉苗木种植园已发展到数亩,小有成绩。但他担心搞花卉苗木种植的越来越多,自己无法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通过创业培训,梁永找到了应对市场的有效途径:建立专门的经济合作组织,多渠道掌控市场信息。然而当年羊马镇种植户不多,不适宜建立经济合作组织。于是梁永和同村同样搞花卉种植的谢斌和马勇合作创业,在猫渡村租用20亩地开展产业园试点,产业园三人共同管理,各自经营。经过5年的发展,产业园已经发展到近两百亩,吸纳了附近四五十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2007年以来,崇州市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充分就业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以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崇州市除了常年为他们组织各项技能(包括创业培训在内)培训外,还不定期举办专场就业招聘会,并建立劳务合作社助其就业。截至2011年底,全市有5个乡镇以当地富余劳动力为基础,相继成立了新型农业劳务合作社,入社社员近1500余人。合作社社员不离乡、不离土,实现在本地就业增收,促进了农民向农业产业工人的转变。2009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崇州市探索土地流转中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新途径》调研文章,经中共成都市委政研室在《工作与研究》上印发后,省劳动保障厅批示:“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保工作有很多做法值得充分肯定。特别是促进成立‘劳务合作社\’的形式,探索解决土地流转中农民就业问题有创意,望省厅和成都市局总结推广”。

为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崇州市于2009年率先在成都市三圈层建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大学生入园创业。目前已正式入驻创业项目42个,涉及生态农业、绿色科技、建材制造、汽车销售、电子商务、影视制作、对外贸易、服装制造等多种行业,总投资近3000万元,园区内已有50名大学生开始独立创业,成功带动大学生就业650人。

在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方面,崇州市采取了四条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系列活动;抓岗位开发;抓技能培训力度;抓创业带动。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是就业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崇州市通过市、乡(镇)、社区(村)三级信息网络平台发布最新的就业政策信息,方便就业困难对象知晓及时有效的就业优惠政策;结合崇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各乡镇社区大力开发和扩大“保安、保绿、保洁”岗位容量,千方百计为就业困难人员寻找适合的岗位;开展就业指导援助,市就业局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对一的职业指导,为他们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提高就业援助的成功率。

五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691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31040人;开展农民工培训50315人;200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内,2011年控制在2.5%以内。2009年,崇州市实现了城乡比较充分就业,正向充分就业目标迈进。

城乡社保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家住大划镇的齐女士今年30多岁,有三个老人需要供养,从企业退休的爸爸、一直在家务农的妈妈和舅舅。就在几年前,三个老人中只有爸爸有一点退休工资,一家人经济非常拮据。现在,齐女士一点也不担心了。她掰着指头一笔笔地报了个账:“爸爸的退休工资涨到一千多,都有我的工资高了;舅舅买了失地农民社保,一个月也有800多块钱了;就连当过几年民办教师的妈妈前年也买了社保,每个月有600多块零花钱。我没有什么负担了。”

齐女士的爸爸开玩笑地说,买了社保比养了儿子还划算,每个月到时候钱就划到账户上了,也不会跟你讨价还价。儿子有出息有孝心就不说了,要是他也困难,老人家的生活就恼火了。

齐女士家的情况是崇州市建立健全城乡社保制度的一个真实写照。近年来,崇州市陆续实施了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断完善农民工综合保险,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为建立“低层次、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2007年之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工、失地农民都可以参加社保(农民工的为综合保险),普通农民怎么办呢?市委、市政府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于2007年9月开始在大划、观胜、桤泉、崇平、道明等5个乡镇开展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凡年龄18岁以上的农民,均可购买。同时规定残疾人及优抚、低保、五保对象参保,分别由残联和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贴。当年仅桤泉镇生建村就有过半的农民参保。2009年,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志着农民可以与城镇居民按照同样的标准缴纳保费,享受同等社保待遇。还有一项重大变化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试行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凡年满60岁,不管是否参保,每月均可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而在此之前,只有参保人员年满60岁以后才能(下转P5)

(上接P4)领取。到2011年底,崇州市共有200753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近10万人。

崇州市从2003年起明确要求,凡用人单位与非城镇户籍人员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综合保险。险种包括工伤、老年补贴、住院医疗,女职工还有生育保险。2007年,市委、市政府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出台相关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建筑行业必须按工期为农民工购买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工伤和医疗两个。当年,市委、市政府还将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之一重点抓。2008年综合保险还增加了失业保险险种,并设立了农民工医疗个人账户。值得一提的是,和职工医疗保险相比,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虽然缴费偏低,但报销比例和金额却相差无已。2006年至2008年,为了鼓励企业为农民工购买综合保险,成都市还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凡单位按时足额为农民工缴纳综合保险的,成都市财政按参保企业全年社保费基数总额的4.5%给予补贴。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崇州市企业为农民工购买综合保险的积极性。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崇州市共有7125名农民工购买了综合保险。

截至2011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46万人,比2007年的2.32万人增长135%;失业保险参保1.99万人,比2007年的1.078万人增长84%;工伤保险参保3.17万人,比2007年的2.04万人增长55%;生育保险参保8.06万人,比2007年的2.32万人增长247%;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2004年以来共办理参保4.65万人,其中2007年以来新增参保3.29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加养老保险200753人,享受社保待遇近10万人。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81.4%,力争今年达到90%。

医疗保障制度实现无缝衔接

“女儿,记得一定给我买医保噢。”每年要到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时候,三江镇60多岁的张大妈总是要提醒女儿。她女儿说,老人家要提醒好多次呢,生怕耽误了这事儿。“活了几十岁了,没想到临到老了还可以买医保,钱不多,但自己看病有了保障,而且也减轻了女儿的负担。真是好啊。”

从2005年崇州市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张大妈从未间断过购买。

崇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4年试点,2005年全面实施。其缴费标准最初是每人每年10元,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45%,本市级医疗机构30%,市外医疗机构20%。最高累计报销额度1.2万元。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互助金)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其缴费标准最初是每人每年40元,报销比例为50%,最高累计报销额度8万元。农民和少年儿童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但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尽相同。

从2009年1月1日起,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互助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城乡居民不仅可以享受同等社保待遇,还可以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无缝衔接。

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更灵活,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参保的成人住院,起付线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较,均有不同程度降低,其中降幅最多的是在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降低了300元和480元。报销比例也有明显提高,按照三个缴费标准,在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5%、90%、9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依次为60%、80%、85%,在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80%,在三级医院报销的比例分别为35%、50%、65%。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为6万元。少儿互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其个人筹资标准和累计最高限额均保持不变,但报销比例与之前相比也有一定提高,分别为乡镇卫生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0%,三级医院50%。在蓉大学生同时被纳入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报销比例与少年儿童相同。

到201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人筹资标准由三个档次调整为两个档次,按缴费标准的不同,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92%;一级医院85%、87%;二级医院75%、82%;三级医院50%、65%。学生儿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11.42万人,比2007年的5.1万人增长1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09810万人,医保参保率达97%。

去年,配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崇州市还先后实施了门诊统筹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鼓励居民自愿购买。据了解,目前崇州市99%参保人员购买了门诊统筹,近80%购买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关爱拯救行动救助贫困重大疾病患者

隆兴镇“准植物人”李平经过两年治疗,生活已经能够基本自理。今年7月10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隆兴镇爱心“李平店”开业。李平及其母亲喜极泣下,没有关爱拯救行动,就没有李平的今天。

李平13岁患病,15岁起卧床不起13年,经过崇州市“关爱拯救行动”协调帮助,李平在成都黄再军医院接受了两年治疗,期间接受了置换髋关节手术。治疗前李平全身仅手指和手臂可以做轻微的活动,称得上“准植物人”。经过治疗,李平现在可以站立行走,做些简单的事。

2009年,崇州市启动了关爱拯救行动。此项行动是崇州市党委、政府民生工程的具体工作之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医疗保险工作的有效延伸。旨在通过社会捐助、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对身患重病的贫困人员进行救助,减轻他们医疗费用的负担,使他们得到积极有效的治疗,从根本上解决他们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

为确保救助基金的规范使用,崇州市制订了《关爱拯救行动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确立了救助基金“民间组织、部门配合、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每年崇州市都会在各乡镇开展摸底调查,对需要救助的人员进行初步筛查;对筛查出的人员,根据病情邀请成都市相应专科医院进行诊断,最终确定救助对象。截至2011年底,崇州市共筹集资金237.55万元,累计对228户困难群众进行了帮扶,其中向56名重大疾病患者发放救助金65.3万元,患病群众最高领取救助金额10.71万元。

(戚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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