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告全体市民书

今日崇州 2012-07-06 15:29 大字

全体市民: 

按照省、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和城市总体规划,为给广大城乡群众创造更加“清洁、整齐、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消除城市环境中存在的“脏、乱、差”现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严重不适应崇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学府街夜市搬迁至马家碾市场内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学府街夜市存在的问题学府街夜市设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属于崇州市临时性占道经营场所,目前经营摊贩约180余家。学府街夜市摊贩摊点出摊占道现象严重,摊点经常无序摆放,高音揽客,水果、蔬菜等摊贩随意乱扔垃圾,给垃圾清运造成很大困难。垃圾臭味、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学府街住户生产生活。尤为严重的是学府街夜市占道经营,阻挡当地住户和过往群众车辆出行,消防、医疗等应急车辆无法通行,给当地群众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隐患。10余年来,学府街周边住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强烈要求市政府对夜市进行搬迁。 

二、马家碾市场基本情况 

马家碾市场成立于1998年,位于蜀州南路与永康路交界处,占地9亩,是市政府开办的合法规范的集贸市场。场内水电、摊位设施齐备,摊区布局合理。主要经营水果、腌卤、鲜肉、大小百货、蔬菜、干杂、冷鲜等项目。为吸纳夜市摊贩入市经营,市场内统一规划了蔬菜区、百货区、炒货区等摊位180余个,能够容纳现有夜市经营户入市经营。 

三、市政府培育壮大夜市的政策措施 

市场管理局在马家碾市场门口设置夜市大型霓虹灯广告牌,在市场内配备足够的照明、消防设施和标准化货架,公安局在市场周边划定夜市专用停车,市电视台制作夜市宣传片滚动播放,《今日崇州》在报刊上制作夜市宣传海报,共同引导和方便市民群众进场购物消费。 

市场管理局对入场经营的夜市摊主将免费提供标准化货架一台,免收一年水、电、卫生、摊位、车辆管理等一切费用。从7月4日起至7月9日搬离学府街的夜市经营摊主,每个摊主每日给予100元补助(以实际搬离天数计算)。 

特此告知。

崇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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