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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举报有奖

今日崇州 2012-05-04 15:33 大字

本刊讯又到小春收割季节,记者日前从市农发局获悉,崇州市秸秆禁烧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成都市及崇州市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举报焚烧秸秆的,将给予奖励。

《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焚烧秸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组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拒绝、阻碍焚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崇州市规定,凡在农田内每发现一处焚烧秸秆的黑斑,对当事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向沟渠、河道、道路等地方乱扔抛弃农作物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依法予以追究其责任。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制定焚烧秸秆公约,把责任落实到农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

禁烧举报电话:82380928

(张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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