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
本刊讯记者从公积金崇州管理部获悉,崇州市今年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在逾期内仍不办理的,将进行罚款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外,成都公积金中心与成都信用网建立合作,通过网络平台,对成都市工商注册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违规企业接受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公示。
(张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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