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每月960元,崇州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今日崇州 2012-03-09 15:35 大字

本刊讯成都市人民政府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崇州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每日44.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以上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该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崇州市此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每月780元(每日35.9元),每小时8.2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分别上涨了23%和22%。(雷冲)

新闻推荐

省人社厅来崇调研人才工作站建设

本刊讯3月14日,省人社厅专家、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主任邓碧华率队来崇州市调研现代农业和旅游人才工作站建设情况,参观了桤泉镇专家实验基地,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对崇州市人才工作站建设给予了充分...

崇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崇州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