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镇中学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本刊讯记者获悉,崇州市隆兴镇中学日前荣获了国家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该校校长艾春祥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教师王永春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近年来,隆兴镇中学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会议、班会、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发挥课堂教育的作用,将心理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学校还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李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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