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21-11-25 09:18 大字

青岛福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超与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邹劳人仲案字〔 2021〕第985号)已审理终结,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到本委(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财税劳动大厦1113室)领取邹劳人仲案字〔 2021〕第985 号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不申请撤销裁决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邹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新闻推荐

加强农业技术指导 确保小麦安全越冬

11月14日,在邹平市韩店镇西韦村麦田里,大片大片的麦苗长势喜人。今年“三秋”生产期间,该镇严格落实《2021年邹平市小麦冬前...

邹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邹平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