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21-09-23 09:23 大字

青岛福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超与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邹劳人仲案字〔2021〕第98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时整在邹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邹平市财税劳动大厦1113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邹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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