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拒执”威慑大 被执行人忙履行
5月 14日下午,邹平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杨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韩某某、董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某与韩某某系夫妻关系,董某某系借款合同担保人,经法院作出三被执行人偿还杨某某借款本息的判决后,三人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收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文书,并查封了被执行人董某某名下汽车一辆,将董某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扣划了其名下2万余元款项。后董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证,发现董某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变卖其所有的一辆汽车,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当机立断,5月 6日以被执行人董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得知该案移送公安侦查后,董某某“ 慌了”,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行为的严重后果,迫于震慑力,董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将本案20 余万元欠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庄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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