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刑责治污”,公益诉讼推动跨区污染治理 “检察尖兵”冲上环保攻坚一线
□融媒体记者 刘靖
今年3月份,区检察院干警在实地巡查走访时发现,周村区月河、涿河河道内存在违规排污、白色垃圾污染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环境,周边群众对此颇有微词。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现问题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拟定调查方向和重点,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对辖区内河道展开拉网式排查,封堵排污口,清理漂浮垃圾,两条河道又恢复了往日的干净清澈。
这是检察赋能生态周村建设的典型一例。近年来,区检察院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任务要求,始终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实践,为建设生态周村提供了优质检察产品和有力司法保障。
法治既是保障群众生态权益的“底线”,更是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利器”。针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的现状,为切实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区检察院坚持零容忍、出重拳,用好“刑责治污”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坚持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机制,加大办案力度。近年来,区检察院共起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4件17人,有力震慑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生态环保治理是一道不容旁观的“团队题”,需要各部门单位甚至各地区共同发力、形成合力。一直以来,周村-邹平边界地区涉及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投诉居高不下。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动周村-邹平两地环保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快速反应协查机制”,围绕环境污染问题向环保部门发出10份检察建议,督促环保执法部门对火电、耐材、骨料、砖瓦、化工等300余家污染企业进行取缔或综合治理。环保执法的“周村监督模式”为两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沿线群众的一致好评。
前不久召开的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吹响了“全员环保”攻坚突围的冲锋号。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质量服务保障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及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区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生态周村”建设七条措施》,包括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有效开展诉讼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优化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等。以此为先导,“检察尖兵”再一次冲到了“全员环保、全域治理”这场硬仗最前线。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生态建设滚石上山、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认真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任务及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任务,树立‘平台思维’‘有解思维’,进一步拓展监督领域、畅通监督途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体现检察职能价值,检验检察工作业绩。”区检察院代检察长李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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