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告官”案件实质性化解 阳信成立全市首家行政争议和解中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封禄禄张丽君报道)近日,退休前曾在信访部门工作的李元华和冯玉慧急匆匆赶到阳信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向民警了解不久前发生的失火案相关情况。作为阳信县法院行政争议和解中心的特邀和解员,他们此行是为一起“民告官”的行政案件而来。
随着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民告官”案件在近年来逐年增多,但是这类案件由于受行政诉讼制度设计的制约,法院大多只能进行程序性判决,不能直接实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矛盾很难得到实质性解决。
为解决此类问题,阳信县法院注重发挥行政和解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前置作用,在今年4月与县政府互动建立了行政争议和解中心,努力防止行政诉讼中的“程序空转”,为实现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降低行政诉讼成本,拓宽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作出了有益探索。
所谓行政争议和解,就是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由行政和解员主持,法院指导,多方参与,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通过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拿出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
“行政争议和解中心,就是作为一个化解涉诉行政争议的机构,对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开展诉前行政和解,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其法律效力。”阳信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马金海说。
马金海解释说,行政案件在开庭审理前,经当事人同意可将案件导入和解中心,在法官指导下,由特邀和解员对当事人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协调沟通化解,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则转入诉讼程序。
因对阳信县某局作出的第三人(某公司职工)工伤认定不服,阳信县某公司向阳信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5日,阳信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便委托阳信县行政争议和解中心进行调解。仅用9天时间,和解中心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公司当日一次性赔付受伤职工赔偿金8万元。
作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阳信县政府、阳信县政法委也大力支持,由县长担任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建立府院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三联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争议和解中心通过良好沟通和有效协调,努力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实质上解决行政争议。”阳信县法院院长孙卫国说。
据了解,阳信县法院行政案件和解工作中心属全市首创,自运行以来共受理28件矛盾纠纷,成功调解纠纷5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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