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妨害公务被判拘役三个月

农村大众报 2020-03-16 14:44 大字

3月5日上午9时,无棣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苏某某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一案,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为防范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无棣县小泊头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各村设置劝返点并安排包村干部执勤,镇政府工作人员冯某某负责苏某某所在村的疫情防控工作。2月12日,无棣县发布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公告。当日11时许,苏某某因私驾车离村外出,冯某某向苏某某了解外出事项并向其宣讲政策时,苏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对冯某某进行辱骂和殴打。案发后,苏某某于同月18日主动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履行疫情防控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执行防控工作职责,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被告人苏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从轻处罚;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

(陈真真房建龙)

新闻推荐

刘子山别墅群计划整栋出让 将给大企业用于高端办公或创意产业

半岛记者刘笑笑报道本报2月21日讯新招商时代,老建筑如何点亮新贸易产业?2月21日,记者从市北区获悉,为突出大港区域...

无棣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无棣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