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 延长服务周期引导错峰祭扫倡导网络祭扫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葛肇敏通讯员王进报道)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统筹做好清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滨州市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集中提供祭扫服务时间为3月25日到4月11日
《通知》明确提出,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制订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主动引导错峰祭扫。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延长祭扫服务周期,集中提供祭扫服务时间为3月25日到4月11日,引导祭扫群众削峰、错时、限流祭扫,减少清明祭扫高峰期人流量;对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要在4月3日至5日祭扫高峰期实行预约祭扫,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预约方式及电话。
同时,积极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群众可向公墓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
在祭扫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健康码检测、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确保机构、人员安全。
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排查,切实保障群众祭扫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完善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25日前,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三个必查”。
同时,要全力做好祭祀防火工作,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开展消防演练,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火源进墓区问题。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全力保障有序祭扫,指导规模较大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制订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同时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范围的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清明祭扫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现场秩序维持、文明祭扫宣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助。
4月2日至6日全市各殡葬事业单位和殡葬服务机构24小时值班
今年清明节是第十四个公民法定假日,且4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5日(星期一)连休呈小长假,大部分群众都会选择在这三天集中祭扫,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更好地方便和服务群众,满足大量群众集中出行祭扫的需要,市民政局决定在4月2日至4月6日五天,全市各殡葬事业单位和殡葬服务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各县市区民政局实行领导带班制。4月3日至4月5日三天,全市各殡葬事业单位和殡葬服务机构不放假,并于早8:00—晚6:30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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