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及创业政策问答

滨州日报 2020-07-27 07:08 大字

一、职业培训类

1.职业培训的种类有哪些?

答: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2.哪些人员能够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答: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3.学员培训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确定培训合格?)

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几次?

答:职业培训补贴:初级培训补贴1000元/人,中级培训补贴1100元/人,高级培训补贴12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1400元/人。

每人每年可以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高等院校在校生在校期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5.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100%给予鉴定补贴。

6.哪些机构可申请为定点培训机构?

答: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7.什么是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劳动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复员干部,在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2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

二、大学生服务类

1.请问符合什么样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申领大学生生活、租房补助?

答:2019年1月1日起,首次在滨州市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滨州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以及以上范围、2019年6月11日起来滨州市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

2.大学生生活、租房补助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答:2019年1月1日至6月10日来滨州市的博士、硕士,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人才补助,经考核认定连续发放5年;2019年6月11日起来滨州市的博士、硕士和大学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租房补助,经考核认定发放3年。

3.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2018年12月11日起,在滨州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滨州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滨州市自主创办企业(在滨州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滨落户,并在滨州市范围内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发放到位。其中,博士第1年发10万元、第2年发5万元、第3年发5万元;硕士第1年发2万元、第2年发2万元、第3年发1万元。

三、创业扶持类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可以多次领取么?

答:不能,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3.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申请5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需要怎么办理?

答:创业者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

创业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返乡农民工申请补贴的同时提供对其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5.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6.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贷款。

7.创业担保贷款可以分为哪几类,分别如何申请?

答:可以分为小微企业创业提供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也可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现场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辖区合作银行或担保机构审核贷款资格,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人社部门公示无异议后,由辖区合作银行发放贷款,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8.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哪些?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9.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

10.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多久?

答: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1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个人和合伙创业或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12.个人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13.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滨创业青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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