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台知识产权资金管理细则 扩大知识产权奖励资助范围,提高奖励资助标准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宋琳报道)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增强滨州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综合竞争力,近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管理细则》。
据悉,为适应滨州市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高速发展新特点,确保专利奖励资助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细则》对滨州市近年出台的鼓励知识产权创新、创造的政策规定进行整理完善,扩大了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范围,提高了奖励资助标准。
《细则》新增了专利创造大户、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导航的资助奖励。一是对专利创造大户给予奖励,市财政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5—10万元奖励。二是实施滨州市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培育,市财政对通过认定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择优给予每个最高30万元经费补助。三是鼓励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标准验收且符合《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及认证领域相关规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四是鼓励企业绘制专利地图,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对通过滨州市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的企业或行业协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
《细则》调整提高了专利资助、PCT专利申请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补助、市专利奖励、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标准。一是发明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2000元,获授权后维持五年以上的每件补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500元。其中发明专利获授权后奖励标准提高了2000元。二是PCT专利申请给予单位每件1万元补助,个人给予每件5000元补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给予每件每个国家2万元补助,个人给予每件每个国家1.5万元补助。对同一件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由最多按2个国家(地区)给予补助提高到最多按5个国家(地区)给予补助。三是对每年评出的市重大专利奖,给予20万元奖金,对每年评出的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金。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奖金分别提高1万元,三等奖奖金提高0.8万元。四是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重点做好《细则》的宣贯工作,规范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和激励促进作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有力支撑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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