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领域法治建设 截至2020年7月13日,全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321例,发布限制消费令19999人次,19322名债务人迫于强制

滨州日报 2020-07-17 00:33 大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罗军通讯员尹晓宁

社会诚信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障。在社会诚信体系中,司法诚信是维护社会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引领社会诚信的最佳示范。

近年来,全市法院以司法公信建设为突破口,坚持以“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引领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司法案件“执行难”,是影响司法公信的难点。2016年以来,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滨州市在全市层面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在此基础上,市中级法院认真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发布工作,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创新曝光平台和方式,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社会影响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

在工作中,组织、人社部门与公安、工商、民政、金融、财政、文明办等部门单位配合法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不断细化信用惩戒制度,联合惩戒体系更加完善。

比如,市中级法院与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与税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市中级法院切实落实全市“提升信用、优化金融”目标任务,专门制订了《关于开展“黑名单”企业和不良贷款集中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力促进滨州市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

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是基础。市中级法院主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各联动部门和单位进行推送对接,努力实现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截至目前,市法院归集辖区法院发布各类失信信息38430条,并定期向市发改委、市社会信用惩戒联系办公室进行推送、更新失信名单信息。

以司法宣传扬诚信。市中级法院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向各级媒体和社会各界集中发布失信名单信息,对信用惩戒体系建设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市法院还在滨州日报、滨州网等媒体以及“两微一端”开设“执行工作专栏”,跟踪报道、集中发布失信惩戒案例,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和限制,压缩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空间,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截至2020年7月13日,全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321例,其中自然人33076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6245人次;发布限制消费令19999人次,其中自然人17825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2174人次;共限制41091件案件中的85282名被执行人购买机票、限制11632名被执行人乘坐动车、高铁;19322名债务人迫于强制执行和失信惩戒压力全部履行判决义务后删除了失信信息,取得了积极明显的社会效果。

据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中级法院还将进一步抓好主导责任落实,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对接,规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和发布,提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归集质效,全力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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