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材料不用自己跑 机关工作人员代开 滨州自开展“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以来,各试点单位共开出各类证明材料5.7万件次

滨州日报 2020-06-23 09:15 大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崔振兴报道)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山东省滨州市在承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试点以外的证明事项,探索开展了“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与试点工作相互补充,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是指企业和群众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登记等政务服务或公共服务事项时,办事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但申请人自身不持有,需要到其他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再由申请人自己去其他单位开具,而是由办事机关工作人员到相关单位开具。

例如,改革前,申请人到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等业务时,需要到公安机关开具无交通肇事犯罪证明、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五六项,涉及交警、车管等多个业务领域,需要跑多次。改革后,滨州市交通运输局直接向滨州市公安局发出协查请求,滨州市公安局设立专门的协查员,查询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统一向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目前,滨州市交通运输局与滨州市公安局已建立协查长效机制,办件时间比以往压缩2/3,滨州市公安局共开出不用群众跑的证明材料6000余件次。

同时,滨州市组建了137人的市县两级协查员队伍,实现市县协同查询;经过层层筛选,将13项证明事项纳入先行先试试点。改革自2019年7月实施以来,全市各试点单位共为企业和群众开出各类证明材料5.7万件次,有效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此外,滨州市还在近期发布了《关于征集“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事项线索的通告》,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集事项线索,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将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改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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