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物业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时期 首部规范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滨州日报 2019-08-22 09:21 大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任斐通讯员李军帅张娟

【开栏的话】

作为首部规范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即日起,本报开设“聚焦《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栏目,聚焦《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的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既有住宅区专业经营设施管理、物业服务等市民普遍关注的内容,为市民解疑释惑。同时,将介绍市住建局下一步如何就贯彻该条例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条例的落地落实。

自10月1日起,《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作为首部规范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九章五十九条内容治“痛点”、解“难点”,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作出了规范,有效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施行后,将为维护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促使滨州市物业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时期。

《条例》出台契合城市发展的迫切需求,更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对于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滨州市的物业管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施再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当前,随着滨州市城市建设的稳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方面,从城市的发展来看,物业管理承担着服务居住人群、维护公共秩序、管理建筑物的重要任务,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和城市形象;另一方面,从群众的需求来看,物业管理作为住宅小区管理、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重视,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影响着群众的切身利益。

由此看来,现阶段制定出台规范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已然势在必行,其既符合了当前城市发展的迫切需求,又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2018年,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2019年6月27日,《条例》经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19年10月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9章59条内容治“痛点”、解“难点”,住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有了明确的规范

业主大会如何成立?物业服务企业将提供哪些内容的服务?以上这些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疑惑,在此次出台的《条例》中,市民都能得到解答。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滨州市拥有物业服务企业445家,企业从业人员3.5万人,服务面积8700万平方米,服务业主约160万人。滨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在取得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现代服务意识和体系建立迟滞,也产生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运行难,供水、供电、供热等专营设施产权、管理责任不明晰,物业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亟待加以规范解决。

“《条例》施行后,将专门治‘痛点’、解‘难点’,有效解决滨州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说。《条例》共九章五十九条,其中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自治形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筹备组职责、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会议形式以及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人员组成、职责等业主自治管理事项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在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物业服务方面,《条例》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性行为、住宅装饰装修、物业长期空置、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经营、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维修程序应急启动、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编制、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物业沟通协调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性行为、物业费的收缴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和操作性强的规定。

结合滨州市实际作了创新性的制度规范,滨州市物业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时期

《条例》的制定出台经过了立法调研、条例起草、意见征求、多轮座谈、专家论证、反复修改等一系列的程序,在内容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中不少条款更是充分考虑了滨州市物业管理的现实情况,颇具亮点。

以业主大会如何成立为例,《条例》不仅明确了业主大会的成立流程,还细化到不同规模的住宅小区应该如何成立业主大会——无论住宅小区内业主人数是多还是少,在成立业主大会时,都能在《条例》中找到明确的规定。就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建设、车库车位管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收费等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事项,以及既有住宅区专业经营设施管理方面的事项,《条例》都结合滨州市实际作了创新性的制度规范。

不仅如此,作为首部规范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还将促使滨州市物业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时期。

工作人员表示,《条例》施行后,滨州市在对物业服务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就有了法律保障,将有助于整治物业市场的不良环境,加快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法制化进程,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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