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滨州日报 2019-08-09 06:47 大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宋英潇 报道)滨城区检察院坚持讲政治、讲规矩,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监督者更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之下,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打造阳光检察。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主动向人大专题报告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2019年上半年,滨城区检察院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深入了解全区的国计民生、社情民意,明确检察工作的发力点。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2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3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

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次,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检察宣告和案件评议8件次。完善多元化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484份、法律文书317份。

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针对个案的不同情形,设立事中、事后等不同监督格局,选择容易发生执法不公,容易引起投诉、缠诉的环节,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监督。今年先后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参加座谈会、庭审观摩活动,参与执法现场监督。

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加强控告申诉窗口建设,设置检务公开栏,公布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范围以及信访接待制度、检察长接访日时间、信访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坚决贯彻执行批捕、起诉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和不捕、不诉案件书面说理,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亲属、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检察工作、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司法解释、主要工作成效等信息,实现网上掌上“键对键”互动。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大厅”两个窗口平台,采取开放式办公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控申接访推行“黄绿蓝”告知卡制度和“法律条文明示”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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