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滨城市监行处字〔2019〕16号
序号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1371602200006211滨州市威尔商贸有限公司菅志敏
2371600200014992滨州纵横化工有限公司张实雨
3371602200070172滨州从永贸易有限公司邹柳青
4371602200070759滨州贵佳源贸易有限公司龚家银
5371602228012057滨州市正大染坊有限公司张辉
6371600200043334滨州德贤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王振敏
7371602200014494滨州市泰博石业有限公司翟正一
8371600228026278滨州市恒运服装有限公司宣镇
9371600228019691滨州双歧贸易有限公司段修斌
10371602228003474滨州市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卫华
11371600200014520滨州市鸿文工贸有限公司王芳三
12371602200010401滨州市一诺农牧有限公司李利君
13371602200030621滨州百策万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齐大华
14371600200007207滨州市四方工贸有限公司郭文辉
15371602200004404滨州市毅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邵静燃
16371602228001083滨州市伊斯特印刷有限公司许增建
17371600228020319滨州恒益工贸有限公司张荣三
18371602329009415滨州市滨城区鲁新塑料制品厂王贵岭
19371602200020438滨州市京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焕松
20371602200054438滨州南佳物资有限公司庞坤众
21371600200022950滨州钲浩商贸有限公司岳希良
22371602200005237滨州市汉柯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张艳方
23371602200008608滨州市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崔玉伟
24371602200013916滨州市宝隆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陈级容
25371602200007066滨州市卓亿商贸有限公司李玲
26371602200016561滨州市宇同商贸有限公司丁秋兰
27371602200054462滨州星朗贸易有限公司马兰
28371600200022232滨州冠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吕泽廷
29371600200030587山东滨州朝化商贸有限公司孙艳芳
30371600200003937滨州市龙远商贸有限公司吕振全
31371602200080422滨州晓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晓
32371602200080692滨州莉安阁纺织有限公司何艳莉
33371602200071591滨州资足贸易有限公司姚龙
34371602200070164滨州通硕商贸有限公司胡素长
35371602200005403滨州市圣钦汽贸有限公司王同祥
36371602200002425滨州市天勤商贸有限公司明风堂
37371600200038616滨州诚德商贸有限公司赵立霞
38371602200007111滨州市贸信工贸有限公司张新凯
39371602200007015滨州市顺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星民
40371602200025169滨州鼎润服饰有限公司王志伟
41371600200023065滨州明程商贸有限公司齐小青
42371602200018821滨州市泰鑫包装有限公司王宏美惠
43371600200013914滨州市玉龙服饰有限公司崔秀武
44371602200017925滨州市腾纳电梯有限公司周乐乐
45371600200038552滨州五谷浆酒行有限公司颜明
46371602228005118滨州联盛塑化有限公司刘曰连
47371600228003360滨州市正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梁红霞
48371602200014533滨州市亨通工贸有限公司付华烨
49371600228002733滨州天泉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郑玉林
50371602200013383滨州市久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路来河
51371602200010854滨州市润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张振江
52371602200079080滨州志通纺织有限公司孙志英
53371600200018050滨州市思睿纺织有限公司李良杰
54371602200007187滨州市仟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王艳明
55371602200002636滨州市华创商贸有限公司谢长燕
56371602200011113滨州市红双商贸有限公司余养鉴
57371600200003451滨州瑞诚商贸有限公司于冰
58371600200041412滨州市瑞堃电磁工贸有限公司杜襄素
59371600200032628山东省滨州市中天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缑术刚
60371602200010071滨州市华之隆食品有限公司朱乃华
61371602200009449滨州市可芹商贸有限公司苏可芹
62371602200011105滨州市国钰商贸有限公司朱树芹
63371600200036037滨州市腾达棉业有限公司张新国
64371602228007718滨州市御升隆商贸有限公司张伟
65371600200038712山东滨州华勇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王景华
66371600200039168滨州信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刘升臣
67371600200017653滨州大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渤
68371600200038528滨州亿优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姚栋
69371602200079160滨州慧纺纺织品有限公司王慧
70371602200079477滨州市滨城区亮园优纺织品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玉
71371602200051247山东安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都晨
72371602300002709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瑞分公司林青
73371600228024012滨州鲁大卓发装饰有限公司王健男
当事人:滨州市威尔商贸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名单见附表)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见附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见附表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及《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企业年报查询系统核对,滨州市威尔商贸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名单见附表),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调查。滨州市威尔商贸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并未公示,连续两年未向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纳税申报,在滨州市威尔商贸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登记的住所未发现其办公场所、或其工作人员、或从事经营活动,或与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其联系并经见证人签字确认。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滨州市威尔商贸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并未公示,连续两年未向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纳税申报,且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未发现其办公场所、或其工作人员、或从事经营活动,或与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其联系并经见证人签字确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企业信息73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2016年、2017年未年报企业信息录屏光盘一份,证明当事人连续二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73份,证明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事实;
4、《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函》1份、《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2017年至2018年两个纳税年度未申报企业明细表》1份,证明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的事实;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1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1份。
6、《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份。
因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无法送达有关文书,本局于2019年5月10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滨城市监听告字[2019]1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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