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司法局建五项机制提高一般性文件审查质量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程帅报道)为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避免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现象的发生,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五项机制,强化对政府一般性文件的审核,提高政府一般性文件的审查质量,切实发挥好政府参谋助手的服务作用。
问题分析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学习分析有关文件,找出其中疑似“症结”,并进行梳理归纳。主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整个文件的前后逻辑顺序是否一致;部门单位之间是否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语言表述是否规范;本部门法制机构是否审核;涉及机构改革、编制、部门职责等一些关系民众切身利益且敏感问题时,部门之间是否沟通协调一致。
沟通协商机制。审核文件是一个不断沟通交流的过程,通过沟通了解制定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文件,对发现的疑似问题与部门进行协商化解,力求达成一致。主要通过沟通了解其部门制定文件的背景、现状、依据和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同时了解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预期效果;是否存在重复上级文件,有没有结合滨州实际,有没有创新的实际内容;上级的工作要求和周边地市的做法。
合法审查机制。站在市政府的高度,从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的角度,充分利用法律顾问这一“外脑”,通盘考虑问题,坚决摒弃部门利益。严格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文件进行审核:主要是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是否存在随意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现象;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是否平衡,尤其是上位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制定的政策是否符合当前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新旧动能转换、公平竞争审查等最新的政策规定。
跟踪反馈机制。在审核完成后,为确保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落地生根,切实落到实处,安排专人负责与部门后续沟通协商工作。主要是通过部门提报或查阅政务协同网,对照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确保意见建议落到实处。通过建立跟踪反馈机制,经过不断的沟通协商,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全部采用了市司法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地保障了一般性文件的制发质量。
总结改进机制。及时总结归纳在文件审核中出现的以文件落实文件、缺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部门之间缺少会签、文件内容语句逻辑顺序混乱等问题,制发《制定出台一般性文件意见建议书》,通过分析列明主要问题清单,督促单位整改落实,以此规范部门制发文件程序,加强部门内部法规审核力度,逐步提高部门制发一般性文件的水平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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