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孙宝柱郭玉旺报道)4月1日,市安委会发出《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就做好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踏青出游等活动防火工作提出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滨州市将进一步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社区(管区、片区)、村(居)四级网格组织消防管理职责,明确专门的“网格员”负责组织常态化防火检查与消防宣传工作,对辖区火灾隐患与火灾警情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上一级网格组织,逐级压实管理责任。
清明节期间,滨州市将加强重点时段与重点场所防火检查,对祭祀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场所严管严控、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劝导制止违规吸烟、违规动火祭拜、燃放孔明灯等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加强对农村、住宅等区域消防检查,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同时,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将广泛宣传火灾预防和应急自救常识,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在公墓、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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