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为全面贯彻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和市“两会”精神,深悟滨州“六问”,践行务实“八策”,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出十条措施,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助力加快“富强滨州”建设。
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直通车”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家民营企业,向联系企业公开个人电话,定期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合理划定“安全区”和“禁止区”,从政商两个方面共同营造“坦坦荡荡带着感情与企业家来往,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环境氛围。
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中出现的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优先处置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途径,广泛收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限期解决。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线索较多的部门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直查直办。
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执纪审查调查时,严格审批、审慎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深入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结合中央“基层减负年”和省委“工作落实年”,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服务意识冷漠、履行职责缺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干部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企业损失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坚持深挖细查,精准惩治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厉惩处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完善澄清正名机制。对“双招双引”及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作出结论,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加大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利用各级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执纪执法,严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行为,对存在涉企违纪违法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从社会各界聘请特约监察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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