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保健”市场、直销和传销、农村消费市场乱象 直面问题严厉整治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市老年大学开展防范老年消费风险培训讲座。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保健品店开展执法检查。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农村大集开展检查。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于志强岳美
一段时间来,一些违法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打着推销商品的旗号直销和传销,牟取非法利益;盯住维权意识较为薄弱的农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使得农村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集结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记者从这些热点问题的现状、市市场监管局如何进行监管,以及法律专家的观点等方面进行了采访。
年内对保健食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保健品”市场现状:
“保健品”是一种通俗叫法,既包括保健床垫、保健鞋垫、按摩椅等商品,也有我们常常遇到的具有保健作用的食品。滨州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少,规模都不大,没有拳头品种和知名品牌。滨州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直营店。目前为止,滨州市没有大型的保健食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日常监管和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是,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无良商家借销售保健食品之名,夸大、宣传功效,或者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进行虚假宣传;采取会销、广场销售等方式,欺骗老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市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郝子祎谈如何做好保健食品市场监管:
滨州市场上合法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可靠的。具体到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年内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抓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保健食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二是抓严打重治。结合当前开展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以欺骗老年人为主的各种会销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三是抓风险防控。通过建立保健食品的风险会商制度,以市县区为单位进行认真排查整改,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查办一批网络传销案件,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传销违法行为现状:
传销是打着推销商品的名号,以缴纳一定的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组成一定的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通俗讲就是发展人头,以赚取人头费为赚钱的主要手段。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新型网络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它的特点是新噱头多,打感情牌,诱惑性强;依托互联网传播发展快,规模增长猛;非接触性明显,跨区域突出,隐蔽性强,取证打击难;网络传销具有极强渗透力。无论是传统传销,还是新型网络传销,都对社会发展、人民权益有着严重危害,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张玮谈如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今年我们将对传销违法活动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加大传销案件查办力度,安排部署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一批有代表性的网络传销案件。二是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执法监管模式。三是扩大防范和打击传销宣传范围,继续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乡村活动,利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创新形式,全方位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夯实打击传销的群众基础。四是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监督机制,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把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作为日常性工作持续抓
农村消费市场现状:
农民是中国最大的消费群体,也是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相比城市居民,农民法律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上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以及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等因素,使得农村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集结地”。前不久,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了一次暗访,通过暗访发现农村商超、农村大集、集贸(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场所等地方假冒伪劣商品随处可见,农村市场销售的服装鞋帽、家用小家电、儿童玩具、箱包、日用洗化等假冒伪劣商品较多。各类食品经营摊点备案信息卡缺失及不符的情况、各类经营者索证索票不规范、部分经营者证照不悬挂、饮料外包装存在混淆误导消费者问题、个别生肉摊点的检验检疫证不能提供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
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张旭红谈如何整治农村消费市场:
我们将把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作为长期性、日常性工作持续抓下去,直到抓出成效,抓出效果。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商品质量保证、主动提供消费凭证、履行“三包”责任以及商标品牌知识普及等内容,加强对农村消费市场经营者行政指导,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尤其注重强化行政执法实效,主要以集贸(批发)市场为重点,严格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利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实施市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冒充注册商标、商标侵权等行为,重点加大对食品尤其是农村食品制售假冒伪劣、“两超一非”、生产经营“三无”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猪肉、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产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切实净化农村市场消费环境。
律师观点: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保全:
近年来,农村市场逐渐变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重灾区”。针对农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的现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全民普法等活动,及时送法进村入户,真正让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走入农民心中。要动员供销社等社会各种力量,积极探索研究农村产品连锁经营的模式,推行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实现可追溯制度。传销是一种毒瘤,也是市场经济的怪相,严重危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如何遏制传销,务必动员全社会力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传销的实质、表现形式及其危害,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从内心和行动上都远离传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此提醒,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各种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生命健康至上的原则,始终把诚信作为生命线,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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