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开发区法院,三项措施提升审判效率
本报讯 近年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创新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导诉前移,强化繁简分流,做好诉前调解,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截至目前,该院案件结收比为80.94% ,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2.43% 。
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诉讼服务。为规范立案秩序,滨州开发区法院设置专职导诉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指导,提升业务能力与沟通技巧,对来院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流指导,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办理方式,提高立案效率。
创新诉调对接,完善繁简分流。该院设立诉调对接室,安排民事审判经验丰富、尚未入额的法官专职负责。对法律事实清晰、争议较小的纠纷进行调解,达成调解的当场签定调解协议,立专门诉前调解案号。对于久调不决的案件引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依托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力量参与调解,变换思维,增强调解实效。同时,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需要鉴定的案件,实行诉前鉴定。对返回鉴定意见的案件,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
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立案时征询当事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由其提供并确认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对于经常居住地位于本辖区但住址不固定,存在较大可能拒收法院传票的被告,采取先送达再立案的方式。在原告立案时,立案庭派员跟随原告直接送达,送达后直接立案。 这种直接送达方式既缓解了法院送达难问题,又缩短了送达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及时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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