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建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

滨州日报 2019-05-05 15:44 大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刘京涛高庆华报道)惠民县积极开展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明确回收主体、设立村级回收员、建立集中存贮场所、实行统一转运处置为主要内容,建立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群众参与、政府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日前,记者在惠民县何坊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站看到,近3000公斤各种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装在不同的袋子里准备统一转运处置。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永军介绍,4月4日,《问政山东》曝光了县里某村庄乱丢乱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后,全县连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发动14个镇(办)的干部群众、保洁员5000余人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检查,连续一周时间共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42000余斤。目前,该县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处置协议,县财政拨出了28万元,将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

4月24日,在全市召开的农药管理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会议上,惠民县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作了经验介绍。为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畜安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该县正视问题,勇于探索,率先建立起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

惠民县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为农药使用者和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按照“谁使用,谁收回”的原则,由农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妥善收集和保存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后产生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留物的瓶、罐、桶、袋等包装物,并及时交回经营者;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负责回收本单位销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配置相关必要器具并及时送交政府设立的集中存贮场所存放。要求农药经营者不得拒收其销售的包装废弃物,同时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类型、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对于丢弃在田间地头等难以确定回收责任主体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惠民县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办负责,通过在自然村设立回收员的办法回收。各镇办结合环保监督网格员、秸秆禁烧员职责,在每个自然村设立1-2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员,负责本村范围内丢弃在田间地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监督、收集、整理、包装并及时送交集中存贮场所。

该县由农业农村局综合有关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设立集中存贮场所2-3处,每处安排2名管理人员负责收缴各社区(自然村)回收员和各经营主体送交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设立回收专用台账,记录回收农药包装物的日期、重量、交送人并及时上报。

惠民县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齐抓共管合力。该县以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处理主体,负责通过协商或招标方式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转运和处置机构;加强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管力度,督导各农药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做到应收尽收。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集中存贮场所建设规范标准,指导集中存贮场所建设、管理、运行和验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各自职能履行相关职责;由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区分搜集回收、集中存贮、转运处置不同环节,给予镇办和部门一定补助。同时,该县加强监督考核,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办公室,对各镇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存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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