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第一个农业合作社 惠民小郭农业合作社

滨州日报 2019-03-27 11:21 大字

农业合作社是建国初期人民公社的较低级形式,在当时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成立的农村生产互助组织,后来随着农业合作社的活动不断扩大,发展到完全的大公无私,发展成人民公社。

滨州的农业互助合作事业从1944年开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经过实践、探索、从互助组起步,逐步发展走上了农业合作化道路。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正式发给各级党组织试行实施。惠民专区广大农民在各级党组织的带领下,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惠民县小郭村成为合作化典型,离不开劳模郭宗宾。1951年由他发起成立了小郭村第一个互助组,他任组长。1952年春,惠民专区开始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在惠民县小郭家村进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郭宗宾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群众要求,成立了小郭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任副社长。作为首个试点村,小郭村得到了惠民专区、惠民县的大力支持,这里曾打过一眼直径12米的大井,有几位农艺员长期蹲点,几年间村里粮棉产量成倍增长,吸引全区甚至全省众多人前来参观。据1997年编《惠民县志》记载,当时小郭村与邻村小贾村联合办起小郭农业合作社,全社52户,322口人,耕地695亩。1952年夏,小麦平均亩产111.5公斤,比1951年增长两倍多,粮食总产比1951年增长一倍多,这在整个惠民县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年底全县就办起初级社42处,入社农户602户,2982人。1953年12月,中央正式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确认了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的农业合作化发展道路。1955年秋,小郭村初级合作社与临近9个初级社合并,建立起惠民县第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称为“建国农业生产合作社”,郭宗宾任副社长。该社有16个自然村,650户,土地7555亩。

1956年,全区掀起了大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热潮,10月底,全区共有合作社5483处,入社农户达96.9%,其中高级社526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6%。基本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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