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把农民工维权引入司法诉讼程序,滨州检察为弱势群体撑腰 帮201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 本报记者 姜 斌
本报通讯员 刘 璐
今年5月13日,64岁的董可清(化名)在滨州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拖欠了7年的工资,“这对我们家作用可大了,我家还有10多万元外债要还呢!”
2014年4月,老董和同村其他3人来到博兴县一工地打工。在陆陆续续工作了3个月后,老董换了工作,当时还有11600多元工资没有结算。到了年底,老董他们去讨要工资却落了一场空,此后年年讨薪年年欠。直到2016年,老董只收到了1100元的薪酬,其他的10600多元依旧没有着落。
老董的女儿在2018年不幸脑出血。为了给女儿治病,家里欠了10余万元外债。为了讨回自己的薪酬,2019年12月,老董找到了律师马金友。“12月22日,我们发现有10多起共44名农民工讨薪的案件,被告人都是同一家公司。”马金友律师告诉记者,律所为这些农民工一起提供了法律援助。
但办理案件过程中麻烦不断。由于这些农民工在工地从事劳务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段不同,欠款证明的日期从2014年到2017年不等,如果无证据证实这些农民工主张过权利,那么其中相当一部分欠款都已经超过了3年诉讼时效。就在这时,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介入了案件。
今年1月8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老董等44名农民工以某建筑公司和卢某林为被告,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之诉。为获取证据,办案人员询问了项目经理卢某林,通过耐心地做工作和释法说理,卢某林承认多年来这些农民工多次向其催要薪酬,证实了农民工因主张权利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
2020年3月17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对44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卢某林支付4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8万余元。
“解决农民工欠薪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支持起诉,把农民工维权引入司法诉讼程序,引导依法理性维权,一些信访多年的积案得以化解。目前,支持农民工讨薪占办案总量的70%左右。”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体功介绍。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惠芳介绍,从现实看,许多侵犯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因当事人经济困难、诉讼能力不足或其他客观原因,难以有效主张权利。近年来,滨州市检察机关逐步构建完善的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抚育费等8种情形案件,通过调查取证、出席法庭等方式支持起诉,让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
据介绍,截至10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75件,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201件201人,涉及抚养、赡养的22件。目前法院已判决支持173件,维护权益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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