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催收公告
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的垫款欠息、贷款已逾期,为维护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联系,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联系电话:0543—235897018654300703
联系人:付英辰
以下拖欠本息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1.山东华兴钢构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57600249531)2015年1月23日办理差额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号:2015承兑0043),到期日为2015年7月23日。由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613830349J)、刘澍滋(身份证号码372328195602150139)、孙宪华(身份证号码372328195305021816)、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267179353P)、博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组织机构代码75825161-2)提供担保。现欠利息2892129.57元。
2.山东华兴钢构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57600249531)2015年12月25日办理贷款(合同编号:8091820151225000091),到期日为2016年8月24日。由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613830349J)、刘澍滋(身份证号码372328195602150139)、孙宪华(身份证号码372328195305021816)、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267179353P)、博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组织机构代码75825161-2)提供担保。现欠本金24104858.26元(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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