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逃税跌下神坛,雪梨、林珊珊被处罚合计9300余万元 头部主播如何变成“偷税人”

半岛都市报 2021-11-23 01:10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吕华

网红界因“偷税漏税”跌下神坛的故事再次上演。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朱宸慧(雪梨)、林珊珊两名90后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问题进行了查处。雪梨逃税超3000万元,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555.31万元,林珊珊逃税超1300万元,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单看罚款的数额,足以让人浮想联翩。通过梳理顶流网红背后的商业脉络,潜藏在主播背后的专业谋事者也浮出水面。朱、林的故事只是这个新兴的高薪行业野蛮生长的支线,为涉案主播唏嘘之余却是更深层次的思考。

合伙作案>>>

偷税背后有“专业主谋”

在此次的案件调查中,除去风口浪尖上的两大主播,还有一个人的名字不容忽略,那就是涉嫌“主谋”嫌疑的李志强。

根据税务部门的披露,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也就是说,一旦“主谋”证据落实,真正摊上大事儿的是李志强。

打开李志强的商业履历,不难看出他在“逃税漏税”方面的专业度。据企查查App显示,李志强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多家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2019年任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在朱宸慧、林珊珊所属的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宸帆公司),李志强参与持股比例达4%,系宸帆公司的首席战略官。有了这么一位专业人士的助力,朱宸慧与林珊珊的变现之路如鱼得水。而通过信息检索,记者发现,李志强与朱宸慧、林珊珊确实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据企查查App显示,朱宸慧、林珊珊和李志强三人之间交叉持股多家公司。其中,朱宸慧、林珊珊共同持股一家公司——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人持股比例分别为71.6%、28.4%;朱宸慧、李志强共同持股一家公司——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两人持股比例分别约为14.94%、4%;林珊珊与李志强虽无直接关联公司,但林珊珊持股的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是李志强持股的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

官方说法>>>

为什么会对她们进行检查?

针对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于,为什么要对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进行检查?杭州市税务部门表示,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明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那么,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违法事实有哪些呢?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回答说,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对于朱宸慧、林珊珊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根据是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表示,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专家支招>>>

用科技手段进行全景式监管

作为我国新兴高薪职业群体,网红为何成为了“偷税漏税”的重灾区?通过什么方法可以避免乱象肆虐?我们需要一些更加理性客观的看法。

“在直播打赏、直播带货、网络宣传等新兴领域,许多网红获得丰厚收益,但由于网红的收入来源渠道多元化,往往还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的特点。”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翟巍更愿意从网红自身的属性来分析,他认为,网红常常不属于传统的税收监管对象,因而才会频频出现“若干网红为了获取非法暴利,采取隐藏、变造收入来源的方式逃税、避税,以逃避税收监管机关的监管”的现象。

据了解,网红的流量集中度远低于娱乐明星,除了极少数头部网红拥有极高的关注度外,绝大部分网红粉丝群固定,都是生活在特定的人群之中,这也就让他们的收入有了更多隐秘操作的空间。

而如今随着两个头部主播被罚,行业强监管的信号被再次释放,关于如何遏制网红“偷税漏税”的频发态势,翟巍也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一方面,需要税收监管机关与时俱进,采取大数据分析等科技监管手段,实现对网红缴税行为的穿透式与全景式监管;另一方面,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的引导下,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网红也应发挥表率作用,依法全面纳税,主动接受税收监管机关与社会公众的监督。”

早在今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对明星艺人、网红主播的税务监管;查处朱、林案件的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行业强监管的信号再次释放,警钟已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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