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商品房产权“缩水”了18年 购房者:产权“缩水”应全额退款开发商:交1.5万元“手续费”可退

南国今报 2020-04-14 14:03 大字

陈先生购买的商住房,底部设有商业用房,高层主要为住户。

今报记者彭庆文/图

去年11月,陈先生在北海市锦江白鹭郡楼盘看中一套房子,付完首付款后才发现,新房产权年限仅有32年,比正常的商住房50年的产权,“缩水”了18年。陈先生要求全额退房,开发商却要收取1.5万元“手续费”。之后,陈先生一直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全额退房。楼盘开发商北海市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事情已合理解决。”

遭遇

新房产权竟然只有32年

陈先生是四川宜宾人。2019年11月6日,经中介推荐,他相中了北海市锦江白鹭郡一套63平方米的商品房。11月8日,在该楼盘售楼部,陈先生付清首付款共16万元。

在付款当天,陈先生并未拿到合同。据他回忆,收款的财务人员称,合同随后会给他寄过去。等了40多天,陈先生终于收到购房合同,但里面一段内容让他傻了眼:“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为2051年9月25日。”

“也就是说,这套房的实际产权年限不到32年。”陈先生说,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商住两用房的产权是50年。当初交首付买房时,售楼部工作人员并未告知他,房子的实际产权年限只有32年,所以他要求退房。

陈先生告诉记者,为了退房,他找过部门投诉,后经北海市住建局多次协调,开发商同意退房,但要收取1.5万元的“手续费”,他无法接受,退房一事陷入僵局。

僵局

开发商要“手续费”才退款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楼盘开发商北海市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何回应呢?该公司一名林姓负责人表示“事情已合理解决,公司不接受采访。”

记者了解到,此前,除了向住建部门投诉,陈先生还通过人民网留言板向北海市市长反映。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回复称,市长已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经协调已初步达成退款意向,并将进一步跟踪事件进展。

记者还了解到,北海市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向北海市网信办回复了一份情况说明:经了解与查实,认为陈先生所说的该公司销售部在介绍产品过程中有隐瞒该项目用地年限一说与事实不符。

上述说明称,这一项目销售现场有关于土地证年限的展示(该土地出让时间在2001年),由于该土地直至2017年才允许开发,导致使用年限减少。“另外,据当时接待的销售人员陈述,曾与购房者讨论过,结论是与购房者利益无关。”

这份说明还称,收取的1.5万元“手续费”,其中有5000元为中介费。“因为该房是由中介陪同陈先生在北海买房,故成交后公司已代为支付中介费5000元”。

建议

购房请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陈先生并不认可。“售楼工作人员只说了房子有50年的产权。”陈先生表示,当时带他买房的中介也可证明,对方并没有提及产权缩水一事。为了维护自己权益,他会一直投诉下去。

4月10日,北海市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该局已多次介入沟通和协调。“现在这个方案也是协商之后的结果。”

关于此事,广西诚上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剑认为,很多购房者并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产权”两者的概念,土地使用年限是自土地竞拍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从土地拍得到建成房屋出售,期间往往有3年左右的产权损耗,像陈先生这种多达十几年的产权损耗则比较少见。

李律师建议陈先生可先行固定相关证据,在协商不下的情况下,可以有重大误解为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新闻推荐

73家小微企业获授信上亿元

本报北海讯(记者/管林华)3月25日,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北海市金融办、北海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召开“政...

北海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北海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