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检察机关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核心 全面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北海日报 2020-01-20 10:26 大字

守护绿水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保护英烈权益……自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主动作为,全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新发展。截至2019年11月,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33件,已立案74件。

积极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2018年3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乃学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予以支持。

2018年10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通知》,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9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项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成为全区首个人大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城市。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积极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迅速凝聚起全社会推动公益诉讼的合力。

加强与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联合治理,以点带面实现对规范国土出让收缴,全方位推进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江河湖海库水体保护等工作。通过开展与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共同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积极依托各类平台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立足办案发挥公益保护职能

2019年1月至11月,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海域795.92平方公里、被污染损毁海滩涂863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536.21平方公里,督促治理城市扬尘污染410.33平方公里。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生态北海建设,分别与广东省湛江、钦州、防城港三市建立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海洋生态环保领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洁岸净海”行动,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倾倒垃圾、污水等突出问题,向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加大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办案力度,为守护北海海洋生态环境贡献新力量。

此外,聚焦食品药品监管,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领域“两法”衔接,积极开展“守卫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针对人防异地建设费、财政补助等领域存在的费用征收、发放不规范等现象,共办理案件10件,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158.15万元,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34万余元。聚焦国有土地出让,针对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未按约定开发土地等现象,督促国土部门通过依法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提起诉讼等方式予以规范,通过办案依法督促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837.39万元和滞纳金409.93万元。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还聚焦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围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会同相关行政部门采取系列措施共同完善英烈纪念设施。积极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全区首例网约车管理公益诉讼案并在全区检察系统推广,有效规范了全市网约车运营管理,深受群众好评。

努力实现多赢监督效果

2019年12月12日,银海区检察院对李某、欧某国等8名被告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评估费等费用,获得法院支持。庭审结束之后,被告人均主动缴纳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

始于办案,又不止于办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努力通过个案追究,有效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察监督的威慑力。

与此同时,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建议发出前充分研讨,力求事实依据明确具体,充分与被监督行政机关沟通。2019年1月至11月,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行政机关复函整改率100%。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从源头治理出发,最大限度维护公益。此外,2019年12月9日,市检察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记者、热心群众等17人,担任首批“公益诉讼观察员”,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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