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调高 从原来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5万元
本报讯(记者韩倩)自11月19日起,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正式由原来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这是记者11月27日从北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的。
此次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等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是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医保发[2018]1号)精神,进一步减轻上述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并结合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而作出的重大调整。
此次调整自《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等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下发之日即2019年11月1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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