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刷单”冒用他人信息2万余条 两嫌疑人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姚浩燕)11月19日,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被告人林某义、陈某聪在网上“刷单”“刷好评”以获利,冒用他人信息2万余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两被告人收受商家提供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他人公民个人信息,并冒用这些信息在该商家的官方网站上“刷单”,进行虚假交易,且事后点“好评”,以提高商家的“美誉度”,从而收取费用。为此,被告人林某义于今年3月购置了6台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作为工具,并租了一间房作为据点。雇请陈某聪等4人在该据点内约请具体操作“刷单”及点“好评”的“刷手”从事上述“业务”。陈某聪负责管理其下冯某等三人,他们均根据“业务”完成情况从林某义处领取“工资”。为与商家联系、收受商家提供的信息以便安排“业务”,林某义等人及相关商家还建立了微信群进行交流。至案发时,被告人林某义、陈某聪分别获利12000元,陈某聪管理的冯某等人也分别获利6000元至12000元不等。今年6月,被告人一伙在据点内被抓获,作案所用的电脑被收缴,从收缴的电脑中发现了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义、陈某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海城区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邱小丽)11月22日,市创城办督查组沿着解放路、北京路、站前路、四川路等城市主干道进行“双创”巡视,并根据创城标...
北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海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