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举办专项治理现场退款活动 退还村民被“吞掉”征地补偿款20.6万元

北海日报 2019-08-27 10: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韩倩通讯员李解苏莉婷)“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纪委,我从来没有想过被‘吃’掉的钱还能一分不少地回来,为纪检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8月22日,海城区高德街道办翁山村村民郭骏文接过退还的被违规收取的征地补偿款说道。

当天上午,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赴海城区高德街道办翁山村委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巡查调研,座谈会后,海城区纪委在翁山村委文化广场举办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场退款活动,将高德街道翁山村委违规向下辖3个生产队收取的20.6万元征地补偿款退还给群众。征地补偿款“失而复得”,群众心里乐开了花,纷纷给纪委点赞。

翁山村委“吞掉”群众征地补偿款一案的查处源于2018年4月海城区第一轮村级巡察。当时,巡察组在核查翁山村委财务明细票据后,发现有两笔收取生产队征地补助款项存在异常。经查,翁山村委负责人交代了以征地工作经费名义,违规向村委下辖3个生产队收取30.5万元征地补偿款,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用于发放村“两委”干部工资、购买社保金以及作为村委其他开支的违纪事实。去年5月,海城区纪委监委对这起村干部收取村民征地补偿款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同年9月,该村党总支书记庞某某、村委会原主任郭某某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城区纪委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综合运用常态监督、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集中巡察等方式,强化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月至7月,海城区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5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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