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保护未成年人的铜墙铁壁
本报讯(记者梁晓宁通讯员黄安然)7月19日,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签署《关于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应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共同防范校园性侵犯罪。
据了解,为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2018年10月,最高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当天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详细了解了北海教育发展情况以及教育部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等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教育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预防性侵教育,扩大教育范围,健全联动机制,营造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氛围等探索和努力。会议强调,“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的保护,绝不仅仅局限于防范性侵,要在综合保护层面得以体现。要建立统一完善的监管体系,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学校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同时,落实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好专门帮教工作,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市教育局相关领导要求教育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切实担当起维护校园安全、预防在校学生被侵害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薄弱环节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机制,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座谈会上,各区县、学校的与会人员还交流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性侵与自我保护、加强校园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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