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今年首次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 13名申请人领到救助金22.45万元

北海日报 2019-07-06 16: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方晓淦)日前,海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11个执行案件的13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45万元。这也是北海市今年首次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梁先生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2017年11月13日晚8时许,梁先生驾驶摩托车在湖海路与上海路路口附近的机动车道上行驶时,翟某飞驾驶汽车搭载张某丽在梁先生后面按喇叭,梁先生未及时让道。翟某飞恼怒之下驾车逼停梁先生,与张某丽下车质问梁先生,并与梁先生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翟某飞用拳头、张某丽用水杯共同殴打梁先生,导致梁先生左锁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梁先生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翟某飞、张某丽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梁先生医疗费等费用共15585.51元。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件的执行工作遭遇较大阻力。梁先生本身没有工作,靠打零工养着两个孩子,家庭条件拮据,加上自己又支付了上万元的医疗费,导致生活更加困难。

海城区法院在走访核实梁先生的情况后,为梁先生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梁先生一家的燃眉之急。

在当天发放仪式上,海城区法院共为11个案件的13名申请人共发放了22.45万元司法救助金。

记者从海城区法院获悉,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国家给予适当救济资助的一种辅助型救济措施。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个别案件的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判决书上的法律义务,且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均无法执行到位,而申请人的生活也因此出现困难时,法院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

据悉,这是北海市今年首次开展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行动。目前,海城区法院共为15个案件的22名申请人成功申请司法救助金28万元。

新闻推荐

部署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本报讯(记者陆威实习生曾可)7月4日上午,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副市长卓英子参加北海分...

北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海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