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办理临时接电费及预收电费退费手续的公告

北海日报 2019-03-26 10:37 大字

尊敬的用电客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接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对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供电企业要及时组织清退。

2018年我单位已组织开展临时接电费以及预收电费清退工作,但部分用户仍未办理退费手续(未办理退费手续用户清单见中国南方电网统一服务平台,详见操作流程)。现再次对未办理退费手续的用户(包括已收取但未到合同约定退还时间的用户)进行公告,请于2019年6月26日前携带临时接电费和预收电费收款收据到供电营业网点申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办理退费的临时接电费和预收电费,我局(司)将按照临时接电费和预手电费有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操作流程:登录中国南方电网统一服务平台(http://95598.gx.csg.cn/index.jsp)——信息公开指南——用户受电工程信息——选取北海供电局——北海供电网区未办理临时接电费和预售电费退费手续用户情况表(有附件可下载)]

广西电网公司北海供电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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