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54元

北海日报 2019-03-08 16: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黄娴)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近日公布,2018年北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954元,同比名义增长6.4%,增幅比全区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21152元,同比名义增长4.5%。

据统计,城镇居民四大主要收入来源中,北海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85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8.5%;人均经营净收入566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6.7%;人均财产净收入170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0%;转移性净收入672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9.8%。

从增收贡献看,北海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最大,为41.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6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为32.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为6.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人均转移性净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为20.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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