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退潮珊瑚显露 好奇游客将其“顺走” 事发北海涠洲岛,涉事游客是一名外地大学教师,已被警方抓获

南国今报 2019-02-22 16:00 大字

涉事游客盗采的珊瑚。 民警抓获盗采珊瑚的涉事游客。 今报通讯员王涛 摄

今报北海讯(记者彭庆)2月20日晚,一名重庆游客在北海涠洲岛游玩时,在海边盗采了近十片珊瑚,准备次日带离海岛。21日上午,该游客经过码头时被当地警方抓获。记者获悉,涉事游客是一名大学教师,此事是《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以来的首例盗采珊瑚案件。

民警在码头蹲守,抓获盗珊瑚游客

2月20日晚9时30分许,北海市涠洲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男子在涠洲岛下牛栏村海边偷采野生珊瑚,并准备用箱子打包后运出北海。

为截住嫌疑男子,派出所民警提前来到涠洲岛西角码头蹲守。21日上午8时30分,嫌疑男子出现在码头,准备搭乘当天最早的航班离开海岛。他抱着一个白色泡沫箱经过码头检票处时,被民警和检票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据民警介绍,该男子盗采的珊瑚均装在白色泡沫箱内,为避免其死亡,泡沫箱内还放有海水。

退潮后珊瑚显露,一游客将其采走

经审讯,嫌疑男子姓周,为重庆人,是一名大学教师。据周某交代,20日下午3时许,他在涠洲岛下牛栏村海边游玩时,碰上海水退潮,部分活体珊瑚露出海面。周某看到后觉得新奇,便动手采走了近十片珊瑚。周某称,他准备将这些珊瑚带回重庆,放在家中观赏。

事发后,周某悔不当初,向民警连声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被盗珊瑚是研究所刚培育出来的

2018年7月1日,《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海岛禁止买卖、使用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禁止运输、邮寄、携带火山石、标本化石、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等离岛;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对违反条例规定者,可由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处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价值两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不同情节,可由海洋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记者了解到,周某盗采的珊瑚是当地海洋研究所刚培育出来的活体珊瑚,此案也是《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首例盗采珊瑚案件。当地警方表示,根据条例,下一步会将此案移交当地海洋环境部门作进一步处理。截至记者21日晚发稿时,北海海洋环境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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