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机构改革全面实施

北海日报 2019-02-22 10:19 大字

本报讯2月13日,海城区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标志着该区机构改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据了解,此次机构改革工作将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后,该区党政机构调整为33个,比改革前增加2个,人员编制总量不变。其中,党委机构11个,政府机构22个,均为正科级机构。

海城区此次机构改革在落实自治区20项规定动作不变通、不走样的基础上,充分用好地方自主权,结合海城区实际,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又因地制宜设置了突出海城区特色的机构,优化了职能配置,创新了体制机制,着力合理划分事权,理顺职责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据悉,该区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组建全面依法治区、国家安全、审计、教育等4个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并将其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打破传统的党政界限,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在政府机构设置方面,对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扶贫移民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一批新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组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职能;重新组建农业农村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实现同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有效解决多头管理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此外,该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国土资源和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职能原来由市直相关部门承担,调整为海城区属地管理。(伍尚敏)

新闻推荐

法律“礼物”带回家

本报讯(记者王庄)2月19日上午,海城区妇联联合高菜村委与益众社工在高菜村开展了庆元宵暨“送法进社区、向侵害说不”妇女儿...

北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海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