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启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记者马斌)12月4日上午,2018年广西“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北海分会场)启动仪式在北部湾广场举行。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伦兵,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经华,市政协副主席陈红,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调研员许云生参加启动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伟章主持启动仪式。
李伦兵宣布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广西普法号”北游16客轮鸣笛,起航涠洲岛。
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时间从12月1日至31日,活动主要以开展法治讲座、媒体法治宣传、“六个一”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形式展开。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代表、市民群众观看了法治文艺演出。不少市民还围在全市65个普法单位服务台前咨询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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