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出口加工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成效初现 首家试点企业业务快速增长
本报讯(记者张丁)“参与试点后,我们既能维持现在外销客户,又能满足内销客户的要求,这让我们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多了一种选择,经营管理及产能调配弹性显著提升,试点后公司每个月激光头内销订单增加约60万台,今年估计能增加内销产值约5700万元,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800万元。”永昶科技电子(北海)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孟少坚日前欣喜地告诉记者。
为让海关特殊监管区企业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2018年初,海关总署等部门出台政策,决定扩大赋予北海出口加工区等1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今年6月29日,永昶科技电子(北海)有限公司开出了广西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区内企业内销第一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标志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项优惠政策正式在广西落户,这也是北海海关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平台全力推动落实的又一项改革举措。自开展试点以来,该企业共申报成品出口货值近2290万元,内销收入556.7万元,内销业务得到大幅拓展,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海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试点政策赋予了区内企业拥有区外身份,获批试点资格之前,区内企业国内采购设备原材料无法抵扣,国内销售产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拓展内销市场遇到阻碍。而具备试点资格后,企业通过申请,将公平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身份,同时享受“营改增”
改革带来的红利。
截至目前,永昶科技电子(北海)有限公司有近131万的进项税额抵扣。孟少坚向记者介绍:“运营成本上也因为解决了我们公司原来针对“两个市场”需分别在区内区外设立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难题,加上激光头内销由原来的按成品征税改为按料件征税,企业成本大幅下降,每年可节省数百万的运营成本。”
企业的发展诉求始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力和目标,为使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地开花,北海海关等部门积极推动区内企业参与试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业务流程,为区内企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带来便利。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企业提出了试点申请。
北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后通过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了企业的业务类型,拓展了企业的业务范围,从而带动了国家税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为广大区外企业和百姓提供了更多质优、价廉、物美的产品。海关将为一般纳税人政策的高效执行提供支撑和保障,给北海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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