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迁坟公告

北海日报 2018-11-28 10:37 大字

北银政布〔2018〕25号

根据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需征收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军屯村民委员会、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村民委员会位于独江村以西、猫儿墩以东、竹根儿塘以南、壕沟江至平头岭农场、平头岭壕沟江以北的集体土地101.6412公顷(1524.618亩),其中约740亩为银海区管辖,征收后作为北海工业园区储备地块(五、九、十、十一)用地。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北政布〔2018〕58、59、53、52号)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墓地的,建设项目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迁移的坟墓向社会公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应当在开工前30日内通知死者亲属限期迁移,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无主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处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请有坟墓在此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亲属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坟墓标识签号,到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村民委员会一楼办公室办理坟墓迁移相关手续。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26日联系人:郭冠修黄启源联系电话:138789515031380779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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