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纪委监委加强监督力度严防“灯下黑” 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十自觉十严禁”承诺书

北海日报 2018-10-12 11:50 大字

本报讯“我是纪检监察干部我承诺,一定严格遵守自治区纪委‘十自觉、十严禁\’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承诺。”近日,北海市纪检监察干部庄重地在《北海市落实自治区纪委“十自觉、十严禁”要求承诺书》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签订承诺书,既是表率,也是约束。‘十自觉、十严禁\’是自治区纪委监委针对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提出的首个行为准则,作为政治机关,要自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践行,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用忠诚干净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十自觉、十严禁”的理解和执行,在签订承诺书之前,北海市已采取多项举措学习贯彻该纪律要求。市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措施,委机关以部门为单位分组逐字逐句研读准则,熟记于心并切实对照执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采取知识测试、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十自觉、十严禁”的宣传,提高知晓率。

据悉,市纪委监委将会加强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以外在的刚性约束促进行为内化。市纪委监察干监室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出台针对违反“十自觉、十严禁”承诺情形的处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轻微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的,

坚决查处,强化“承诺”的约束力。

据了解,北海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辖区范围内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的情况,按照“一案双查”,严格追究责任。同时,对上级交办线索认真开展核查。上半年,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共16件均及时作了处置,其中,谈话函询11件,初步核实4件;暂存1件,予以了结4件,立案1件。通过加强监督工作力度,不断传递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正气充盈。(苏海峰何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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